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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信息来源:
竞秀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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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竞秀区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根据《河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保定市司法局关于印发<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经审查,《保定市竞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保定市竞秀区关于推动工业遗址元宇宙产业发展的支持措施>的通知》(竞政字〔2023〕3号)存在“不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没有对上位法补充、细化、完善的地方特色条款,实效效果较差”的情况。现决定废止《保定市竞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保定市竞秀区关于推动工业遗址元宇宙产业发展的支持措施>的通知》(竞政字〔2023〕3号)。

自本决定发布之日起,该措施停止执行。

 

 

 

保定市竞秀区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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