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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保定市竞秀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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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秀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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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竞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保定市竞秀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布<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的通知>》(国办发2023〕5号)要求,巩固全国统筹、分级负负责、事项统一、权责清晰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体系,根据法律法规修订和机构职能调整等情况,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组织编制了《保定市竞秀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落实许可清单,不得变相实施许可。各部门要认真落实《保定市竞秀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2023年7月底前编制公布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并在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平台编制实施规范,进一步强化实施情况的动态评估和全程监督。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备案、证明、目录、计划、规划、指定、认证、年检等名义变相实施许可,做到“清单之外无审批”。

二、依法依规实施许可,严禁增设隐性门槛。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要求,抓紧研究编制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外,不得违规设置前置确认、初审转报、现场核查等环节,不得随意增加许可条件、申请材料、中介服务、数量限制等门槛。

三、厘清审管边界,完善衔接工作机制。要完善行政审批与行业主管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厘清审管职责边界,明确具体职责,推进审管信息互通共享,强化行政审批与行业监管的有效衔接。

 

附件:保定市竞秀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

 

 

保定市竞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6月27  

关于印发《保定市竞秀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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