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保定市竞秀区社会信用体系试点建设协调推进机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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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竞秀区人民政府
关于建立保定市竞秀区社会信用体系试点建设协调推进机制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以及省委十届二次全会、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大会要求,创建社会信用典型城市县级试点,营造诚实守信营商环境,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区政府同意,建立保定市竞秀区社会信用体系试点建设协调推进机制。(以下简称区信用试点协调推进机制)
一、保定市竞秀区社会信用体系试点建设协调推进机制
总协调人:刘相伟 区委副书记、区长
协 调 人:温建芳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成 员:陈志辉 区政府办主任
朱国辉 区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高 扬 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马香云 区委宣传部二级主任科员
刘丽坤 区委网信办主任
沈 惠 区委编委办主任
王 伟 共青团区委书记
赵迎伟 区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民宗局局长
赵 杰 区法院执行局局长
朱洪生 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范建欣 区行政审批局局长
杨建茹 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局长
刘学东 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勾青乔 区财政局局长
雷雪军 区民政局局长
王 颖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张卫东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刘书齐 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滕铭欣 区司法局局长
田志宏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齐晓光 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马 英 区医疗保障局局长
宋明星 区审计局局长
郭 静 区统计局局长
刘春颖 区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韩 磊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叶红瑞 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左红刚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简智涛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刘胜杰 区公安分局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
王浩亮 区税务局局长
方志红 区教育和体育局局长
芦雅旭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平国弘 区商务局局长
王子剑 区国土资源分局局长
王新伟 区科技局局长
陈文博 消防大队队长
高术欣 富昌乡乡长
贺 彬 颉庄乡乡长
刘 丁 韩村乡乡长
王瑞霖 一亩泉镇镇长
韩政阳 大激店镇镇长
袁 琳 东风街道主任
杨 峰 先锋街道主任
陈 冰 新市场街道主任
耿佳琦 韩北街道主任
张 萌 建南街道主任
竞秀区社会信用体系试点建设协调推进机制办公室(以下简称区信用试点协调推进办)设在区行政审批局,办公室主任由范建欣同志兼任,区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管理股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主要职责
区信用试点协调推进机制负责贯彻落实省、市、区党委和政府关于依法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创建社会信用体系典型城市县级试点工作;指导各部门全量、准确归集信用信息,督促日常工作有序开展;建立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监管机制;探索竞秀特色“信易+”应用场景,增强信用惠民便企服务能力;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组织各部门广泛开展社会诚信教育宣传活动;落实部署社会信用体系试点建设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试点示范、评估考核、创新应用和经验推广。
区信用试点协调推进办负责竞秀区协调推进机制日常工作。
三、工作机制
(一)工作会议制度。区信用试点协调推进机制适时召开工作会议,听取重点任务进展情况汇报,协调社会信用体系试点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二)工作例会制度。区信用试点协调推进办定期召开社会信用体系试点建设重点工作推进会,研究解决重点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需提请区信用试点协调推进机制审议或协调的有关事项。根据工作需要,可适时召开社会信用体系试点建设工作会议。
(三)工作联络及信息通报制度。建立区信用试点协调推进办与各成员单位责任处室和联络员的工作联系机制,各成员单位及时向区信用试点协调推进办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和经验做法。区信用试点协调推进办负责编发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和推广典型经验。
保定市竞秀区人民政府
2023年 4月4日
保定市竞秀区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