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竞秀区民政局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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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秀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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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区民政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民政事业发展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和标准拟订和落实全区民政事业发展政府规章草案和政策、规划、标准。
(二)拟订全区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管理和执法监督。负责市民政局委托管理的社会组织的日常管理工作。承担区社会组织党委日常工作。
(三)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和标准拟订和落实全区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和标准拟订和落实全区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和标准。组织研究全区优化行政区划设置方案建议,按照管理权限牵头负责行政区划(含地方人民政府派出机关)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审核及申报工作。负责区行政区域界限勘定和管理,组织指导区内行政区域界限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区内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和更名审核及申报工作。
(五)拟订全区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六)拟订全区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七)拟订全区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八)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全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拟订全区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
(九)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区养老服务工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和标准拟订和落实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和标准,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十)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和标准拟订和落实全区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拟订促进全区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二)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和职能
(一)综合股。负责机关日常工作,承担局机关文电、督查督办、信息、新闻宣传、政务公开、机要保密、文书档案管理及会务、后勤保障等工作,承办和指导民政信访工作,负责机关及所管理事业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机关和下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及队伍建设等工作,承担机关纪委日常工作承担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协调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和调研工作,承担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民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培训。
拟定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办法指导和监督中央、省、市、区拨付的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工作管理本级彩票公益金,承担民政统计管理和机关及直属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
负责机关退休人员工作。
(二)民政业务股。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和标准拟订和落实全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承办中央、省级、市级、区级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方面救助有关办法。
负责全区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的年度检查和执法监察工作,指导和监督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市民政局委托管理的社会组织的日常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各类社会组织的违法、违规行为和非法社会组织活动,制定全区社会组织发展规划和管理制度,承担区社会组织党委的日常工作,指导全区社会组织党群建设等工作。负责将物委会、业委会统筹管理纳入社区治理,做好相关政策研究、工作指导和协调服务。指导社区组建物委会,发挥协调监督作用,深化社区协商共治。指导无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依托居委会实行自治管理。
组织研究全区优化行政区划设置方案建议,按照管理权限承担行政区划(含地方人民政府派出机关)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审核申报工作。承担区级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和管理,负责区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行政区划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承担区内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和更名审核申报工作。
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落实全区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参与拟订全区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指导婚姻登记机关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有关工作,推进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事务,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负责经营性公墓管理和执法监督,负责处理涉外殡葬事务。
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开展人口老龄化宣传教育。拟订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口状况、老龄事业发展的统计调查工作。
拟订并协调落实全区老年人权益保障的政策措施和全区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组织开展敬老、爱老、助老活动。协调推动老年人宜居环境建设。
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和标准拟订和落实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和标准。推进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落实全区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政策、标准,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全区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
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落实全区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拟订促进全区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三、办公地址:保定市竞秀区光明路1号
四、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 13:30-17:30 14:30-17:30(夏季)
五、联系方式:3089160
六、负责人:雷雪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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