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竞秀区人民政府建设南路街道办事处2025年度涉企检查计划
- 信息来源:
- 竞秀区人民政府
- 时间:
- 浏览量 44次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
保定市竞秀区建设南路街道办事处2025年涉企检查计划
序号 | 行政检查主体 | 检查对象 | 检查事项内容 | 检查时间 | 检查方式 | 备注 |
1 | 建设南路街道办事处 | 建设南路街道办事处辖区内从事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的企业 | 依据《河北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相关条款,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 清真食品生产经营清真食品的单位是否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从业人员中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人员应占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视情况确定;(二)主要管理人员中必须配备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人员;(三)原料采购、主要烹饪、仓库保管等关键岗位必须配备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人员;(四)清真食品的运输车辆、计量器具、检验工具、储藏容、 器和加工、出售场地必须专用。2. 生产经营清真食品的个人必须是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公民;3. 生产经营清真食品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将清真食品专用包装物用于非清真食品,不得私自转让或出售;4. 生产经营清真食品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经营有清真饮食习惯少数民族禁食的食品,不得制售假冒伪劣清真食品;5. 生产经营清真食品单位的字号、食品名称、专用包装物、广告用语或图像,不得含有清真饮食习惯少数民族忌讳的内容。6.未按照有清真饮食习惯少数民族的风俗屠宰加工清真牛羊肉、禽肉的。 | 2025年中秋节前
2026年春节前 | 现场检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