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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秀区2023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政策解读

发布:
竞秀区人民政府
最后修订:
2023-03-10 23: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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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以及省委十届二次、三次全会和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聚焦“五个走在前列,两个新样板”,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规范资金项目管理,优化财政衔接资金支出结构和比例,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有力支撑。          

二、资金规模

全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衔接资金”)共计538万元,其中:省级衔接资金27万元,市级衔接资金300万元,区级配套衔接资金211万元。

三、建设任务

根据衔接资金使用范围及支出方向,结合我区实际,2023年度衔接资金共实施项目3个,总计投入衔接资金538万元

四、项目实施

根据有关文件要求,项目实施主体要选择财务管理健全、经营状况良好、经济实力较强、乐于参与乡村振兴且诚信守约的企业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等,作为项目实施主体。行业主管部门对所实施项目进行审核论证。由区政府对申报项目研究审定后,以区政府名义正式行文批准实施。项目经审批后,在区政府网站予以公告,各业务主管部门及有关乡镇、村也要进行公告,接受群众监督。原则上所有项目在12月底前全部完工并完成资金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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