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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高政务服务质量优化营商环境推进项目建设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
竞秀区人民政府
最后修订:
2023-04-20 11:4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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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质量,促进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工作取得实效,经区政府常务会研究审议通过了《关于提高政务服务质量优化营商环境推进项目建设的实施意见》,该扶持政策依据《保定市关于提高政务服务质量优化营商环境推进项目建设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政策制定,该实施意见包含3个附件。

二、具体政策

(一)建立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度。组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单位通过服务中心委托代建单位在项目前期工作、手续办理、政策技术指导、施工管理等方面提供专业服务。代建单位对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和投资概算编制,各项审批事项办理,项目勘察、设计和施工单位招标,施工过程中投资控制和质量安全监管,竣工验收、移交等进行全过程管理。以优质高效的服务实现项目“拎包入驻”,不断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责任单位:发改局)

(二)实行招商引资项目代办制度。建立健全项目服务中心体制机制,安排专人对全区招商引资项目进行精准服务。项目服务中心负责全区招商引资项目各级审批事项的代办、协办服务并进行业务指导;重点围绕项目单位主体确立阶段涉及的注册登记、行业准入等以及在立项用地、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阶段涉及的行政许可及相关事项全程代办,做到“两不见面”。(责任单位:发改局、商务局审批局、国土分局)

(三)加强审批服务创新。“做减法”以减促简,精简各类事项14项,合并办理事项14项。将“拿地即开工”项目精简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三个阶段;将简易低风险项目精简为工程建设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调次序”优化流程,对以划拨方式供地的政府投资项目,将用地预审意见作为土地使用证明文件,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用地批准手续在施工许可前完成。“多联合”提高效率,坚持区政务服务中心(市民服务中心)实地办理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网上办理相结合,将审图、测绘、验收联合办理,实现联动审批无缝衔接,确保“一次委托、联合审查、成果共享”。“变模式”转变方式,推行“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建立并公布不同类型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和告知承诺制审批事项清单,申请人按照要求作出书面承诺,审批部门直接作出审批决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最优化的项目审批流程图,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间。并联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通过优化项目审批“全流程”“全类别”“全覆盖”,实现“一站式”、快捷化服务。(责任单位:审批局、国土分局)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充分发挥项目服务中心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作用,协调解决从项目签约落地到竣工投产各阶段出现的重难点问题。政府各部门要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责任机制,切实将优化营商环境、推进项目落地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强力推进落实,形成整体合力。

(二)细化责任落实。发改局、商务局、审批局要做好意见实施过程中的政策解读和服务保障工作,政府有关部门也要围绕各自职能探索研究,明确责任,制定行之有效的配套方案。坚持“三个区分开来”,进一步完善容错纠错机制,不断推动全区投资项目审批改革深化落实。

(三)加大宣传引导。各级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我区优化营商环境推进项目建设有关情况,引导社会各界支持、参与、监督相关工作开展,及时回应关切问题,努力在全社会树立正确导向,营造良好氛围。

(四)持续深化完善。以市场主体和群众感受为标准,注重加强改革政策落地惠民效果的评估分析,及时对政策进行补充和完善,坚持借鉴先进地区经验,持续优化改革措施。

 

 

                      竞秀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4月20日


关于制定《关于提高政务服务质量优化营商环境推进项目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解读与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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